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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端午假期,福州地铁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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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zhīdào)巾帼法律意见征集点吗?在那里,立法不再是高悬于庙堂之上的(de)抽象概念,而是化身为田间地头的“赴圩议事”、祠堂前的“小圆桌调查(diàochá)”,每一位普通妇女的声音,都能搭上通往国家(guójiā)立法机关的“直通车”。

2025年4月,全国妇联在各地设立了50个巾帼法律意见(yìjiàn)征集点(diǎn),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人民法院才溪(xī)(xī)法庭便是其中之一。早在2021年7月,上杭县才溪镇人大主席团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liánxìdiǎn),才溪法庭就是该立法联系点的信息采集点;2022年,才溪法庭又被确定为福建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

多重身份的(de)叠加,让这个扎根闽西山乡的基层法庭,成为观察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活(xiānhuó)样本。

织密立法联系网,倾听“她(tā)”声音

如何打开基层群众的“话匣子”,为(wèi)立法供给收集“金点子”?才溪法庭以立法联系信息采集点为轴心,以村居法官工作室为支点,精心布局,设立(shèlì)12个民情收集站,构建起一张“放射状”的民情调查网络(wǎngluò)。这张网络如同一张无形的触角,延伸到了(le)街头巷尾、乡间阡陌,深入到百姓生活的每(měi)一个角落。

“每次接受法律草案征询信息采集(cǎijí)的(de)任务后,我们先开展前期解读学习,法官们读懂弄通之后,一边向百姓介绍立法的目的,一边征询大家的意见。在以往(yǐwǎng)立法意见征集过程中,不乏女性的声音。”才(cái)溪法庭负责人表示。

才溪镇妇联干部携手法院干警到(dào)“赴圩议事站”共议妇女权益保护

为更好地收集民情,才溪(xī)法庭创新运用“民情四调查(diàochá)”机制,发起了一系列接地气的活动:“赴圩议事”“群众夜话”“小圆桌调查”。这些活动打破了传统调查的时空限制,让法官们能够与群众面对面(miànduìmiàn)交流,了解他们最真实的想法和(hé)需求。

“过去我们总觉得立法(lìfǎ)是专家学者的(de)事,现在(xiànzài)才知道,就连田间地头聊天讨论的细节都可能被写进法律。”才溪镇溪北村党支部副书记林连英的感慨源自一次真实的立法参与。

在妇女(nǚ)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zhēngqiúyìjiàn)时,她提出“居民(jūmín)委员会(wěiyuánhuì)、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保证有适当数量妇女成员”的(de)建议。林连英解释,“才溪女”撑起家庭一片天。“如今,留在村里的女同志比男同志多。她们了解各家的实际情况,对村里事务的处理比男同志更有优势。”

法官深入(shēnrù)田间地头听取妇女群众的心声

在日常工作中,比如征地拆迁,女同志做工作更细心耐心。另外,在农村,很多矛盾(máodùn)发生在婆媳之间,女同志参与(cānyù)矛盾纠纷调解比男同志(nántóngzhì)更有优势。林连英没想到,自己的建议通过才溪基层立法联系点反馈到了国家立法机关,并在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被吸收采纳(cǎinà)。

今年5月1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加强农村妇女(fùnǚ)权益(quányì)保护是该法(gāifǎ)的亮点之一。法律明确妇女享有(xiǎngyǒu)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2023年,这(zhè)部法律的征求意见通知送达才溪基层立法联系点(liánxìdiǎn)时,林连英同样敏锐地捕捉到这是向立法机关反映妇女心声的好时机。

“妇女在集体经济里说话(shuōhuà)不算数”“外嫁女分红说没就没”……这些田间地头吐槽的烦心事,都成了渴望立法解决的问题。于是,在上级妇联以及才溪镇领导的授权下,林连英组织村里的妇女们召开座谈会,大家一边(yībiān)唠家常,一边讨论(tǎolùn)法律(fǎlǜ)草案。在她的带动下,溪北村的妇女们纷纷敞开心扉,将自己在集体经济组织中遇到(yùdào)的困难和问题一一倾诉(qīngsù)出来。

法庭巾帼文明服务队伍开展普法宣传(xuānchuán)活动

如今,看到自己反映的问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里有了明确的说法,林连英和姐妹们感到欣慰和自豪。这不仅是对农村妇女(nóngcūnfùnǚ)权益的有力保障,更是对所有参与立法建议征集(zhēngjí)工作的人们(rénmen)的肯定和鼓励。

这样的(de)故事在才溪镇并非孤例。才溪法庭信息采集点的“民情四调查(diàochá)”机制,让立法建议的采集贯穿庭前、庭中、庭后、庭外(tíngwài)全流程。在家事审判中,法官们通过“庭前调查摸底”了解当事人诉求,“庭中调查诊断”剖析矛盾根源,“庭后调查修复”跟进权益(quányì)落实,“庭外调查预防”总结(zǒngjié)类案规律,形成了一份份带着温度的立法建议。

3年来,才溪法庭累计针对19部(bù)法律法规(fǎlǜfǎguī)提出建议79条,其中9条被采纳,内容涵盖(hángài)反家暴、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就业性别歧视等多个领域。

巾帼建言新举措,注入“她(tā)”视角

法律条文要落地生根(luòdìshēnggēn),必须要长在泥土里。同样,立法要更好地回应妇女群众的关切,巾帼建言法律意见征集这一环节必不可少(bìbùkěshǎo)。

成立“家事女子合议庭”,构建“1+N”家事纠纷多元化解网格,联动基层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干部(gànbù)、妇联干部、妇联执委、调解员等工作主体建立(jiànlì)家事纠纷化解“三级微网络(wǎngluò)”,联合妇联设立“妇女微家”“妇女儿童维权站”……在守护(shǒuhù)妇女权益(quányì)方面,才溪法庭从未停步。

才溪法庭组建“家事女子合议庭(héyìtíng)”

如今,才(cái)溪法庭开出了“立法直通车”的“她专列”。如何让这辆“她专列”更好(gènghǎo)地服务于妇女群众?

法庭负责人表示,一方面,通过在村居(cūnjū)、机关、企业等妇联组织布设信息采集点,利用“村居法官工作室”“赴圩议事站(zhàn)”“巡回法庭”等特色载体,进一步(jìnyíbù)拓宽立法征询领域覆盖面。

另一方面,整合全市“妇联+法院”资源,依托家事审判(shěnpàn)法官、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心理疏导师、人民陪审员等家事审判“她力量”,组建“巾帼建言信息员(xìnxīyuán)”队伍,形成(xíngchéng)巾帼建言专业(zhuānyè)智囊团,推动立法意见建议更精准、更高质、更具参考性。

法官(fǎguān)接待来访妇女群众,化解家事纠纷矛盾

而在具体机制运行上,才(cái)溪(xī)法庭将建立巾帼(jīnguó)建言(jiànyán)法律意见征集“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信息发现采集机制,切实推动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回应妇女群众的关切,解决妇女群众反映突出的难点、痛点问题。

龙岩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biǎoshì),设立巾帼建言法律意见征集点,妇联不仅能更加直接地了解到妇女群众的(de)需求和诉求,还可以更好地收集和整理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为大家争取更多的权益(quányì)和保障。同时,这也为地方(dìfāng)妇联源头参与立法(lìfǎ)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

法官耐心倾听(qīngtīng)当事人诉求

未来,龙岩市各级妇联会与才溪法庭紧密(jǐnmì)合作,一方面(yìfāngmiàn)通过培训,提升巾帼建言信息员的专业素养和法律意识,确保(quèbǎo)她们能够有效地代表妇女群众发声。

另一方面,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的(de)互动模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宽妇女群众参与立法(lìfǎ)(lìfǎ)的渠道(qúdào),使立法过程更加透明、开放,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和(hé)满意度,让立法直通车的“她专列”能够更加平稳、高效地运行,让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准确、高效地传递到立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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